近日,張家口康??h公安交警大隊在轄區(qū)蘇家營村開展酒醉駕查處統(tǒng)一行動時,發(fā)現(xiàn)前方一輛摩托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,于是執(zhí)勤交警立即上前攔停該摩托車。
當交警下車走近該摩托車駕駛人時,卻聞到其身上有酒味,便問他是否飲酒,該駕駛人一開始并未正面回答,再次追問下,駕駛人邊比劃邊說,“喝了這么一截,最多五口”。在交警問該駕駛人是否知道喝酒不能騎摩托車,該駕駛人卻說“村里頭按說沒事吧”,隨后執(zhí)勤交警對其進行教育,“喝了酒在哪駕駛機動車都不行”。
經呼氣式酒精檢測,駕駛人張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33mg/100ml,后抽血檢測,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14.86mg/100ml。
經查,駕駛人張某醉酒駕駛機動車,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且未佩戴安全頭盔。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公安交管部門對其合并予以250元罰款、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。醉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,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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